
一個真正貫徹民主的社會,自然需要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三權均衡及分立的政治制度,才能確保政府不會濫用權力導致有不公的事件發生。偏偏在保守派執政時的韓國,卻發生三權失衡的情況,行政箝制了立法及司法部門,造成不少程序不公義的問題。而來到現在,終於有涉事的大法院長被拘捕,就司法積弊進行清算。究竟背後反映了當時的司法制度有什麼亂況?有什麼值得社會注意的案件被政府埋沒,造成更深層的不公義?
早於去年時就查出,前屆朴槿惠政府與大法官存在不法交易,其中主謀正是前大法院長梁承泰。而梁承泰一個干預人事變動的行為,引發一場越揭越多秘密的「司法壟斷」案,除了與朴槿惠政府有枱底交易,導致多宗案件的判決被政府直接干預。同時,他亦被發現製造法官黑名單,嚴重影響法官的利益及司法的公正。而韓國檢方展開長時間的調查及申請拘捕令後,最終在1月24日凌晨獲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簽發拘捕令,梁承泰隨即被檢方拘捕。
司法部門黑名單事件如何成為「司法壟斷」門的導火線?2017年2月,當時被委派到法院行政處的法官,於中途突然收到上頭調派取消並調回原定所屬法院的命令。此人事調動的程序被突然煞停後,國際人權法研究會所屬法官將案件推進至上訴法庭,而時任大法院長梁承泰當時被懷疑針對該法官製作司法部門黑名單,同時對批判朴槿惠政府有關勢力的法官亦進行封殺,令他們在升遷方面不能受公平待遇。本身調查委員會有就此事作出初步調查,但梁承泰製作黑名單的嫌疑被否定,直至金命洙接任梁承泰上任大法院長後作出的第二輪調查中,司法部黑名單嫌疑被確認的同時,梁承泰更涉及濫用職權,干預法院內部人事及判決處理事宜。其後嫌疑越揭越多後,基本上相關部門已確定梁承泰為多宗司法部門腐敗案的罪魁禍首。
有人批評檢方這次追擊「司法壟斷」案為干預司法部門的內部運作,這無疑是偷換「三權分立」的概念。司法內部的腐敗理應按照法治及人權精神公開處理,縱使法院被賦予獨立及神聖的位置,但只要發現有犯罪,都應「與庶民同罪」。法院這次簽署拘捕令,證明了大法院內部包括梁承泰均責無旁貸,因大法院作為最高的司法行政工作機關,任何最高級別指揮及監督的工作均由大法院長負責。同時,檢方的調查中亦得出梁承泰不只是單純下達來自上頭指示,還有執行上頭指示的任務。例如製作黑名單方面,檢方出示了證據證明梁承泰親自製造黑名單,並在黑名單親自寫下「V」標記以進行排除異己的行動。這次法院批捕梁承泰,無疑終於彰顯了司法部門的自我檢討制度,同時令公眾對於司法公信力的信任回升。
除了製作黑名單之外,最關鍵的是梁承泰涉嫌與朴槿惠政府串通,干預日本企業於二戰期間強徵勞工索取賠償等多宗案件。早於1997年,有4位原告控告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於二戰期間強徵勞工,但日本最高法院於2003年判處原告敗訴,而在韓國的一審及二審中均判原告敗訴。朴槿惠上任起就致力與日本重建外交,而2012年剛好是朴槿惠當選總統,韓國大法院就向下級法院下達有利勞工向日本企業索賠的重審命令後,朴槿惠政府為減輕與日本的外交壓力,與梁承泰合謀干預重審,除了刻意拖延案件的裁決之外,更意圖推翻重審命令。剛才所提及的「新日鐵住金」索償案,直至梁承泰卸任後,於去年10月大法院才正式作出終審,並判處勞工勝訴,當中的拖延及不法的交易是「司法壟斷」案中最大的疑點。
這次梁承泰被捕,無疑是檢方花了長時間的努力,對昔日政府的司法積弊進行清算。因為昔日政府的個人利益,令不少案件未能真正獲得伸張正義。一向備受防禦及庇護的司法機關,能夠就積弊進行公正的審判,無疑是韓國司法界的突破。希望整場「司法壟斷」案能夠水落石出,讓所有被埋沒的真相都能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