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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大法院判日本企業須向強徵勞工賠償,越走越遠的日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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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戰發生至今已經有70多年,但其遺留的問題一直深深影響著全世界的局勢,美國繼續成為多個國家背後的主人,社會主義被演繹成現今的中國北韓式共產主義。而其一一直未能平反的戰後問題,就是日本軍國主義以下造成的嚴重傷害,如慰安婦、大屠殺等,韓國大法院最近就日軍強徵勞工的事件出突破性的判決,究竟從中反映了什麼民族血淚史?如何展現出現今膠著及僵化的日韓關係?

韓國大法院於星期二作出突破性的判決,法院認證二戰期間被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俘虜的勞工的索賠償,同時駁回日本法院拒絕賠償的決定。在賠償方面,大法院全員一致同意判處「新日鐵住金」需向2014年去世的其中5名受害勞工每人賠償責1億韓圜。大法院判詞更批評日本法院將傷害民族及社會秩序的帝國主義合法化,完全違反韓國憲法精神,故這次索賠權的案件不受1965年日韓所簽署的《請求權協定》影響,所有日本法院的判決均在韓國毫無法律效力。

若回顧《請求權協定》的條文,這可謂日韓在二戰後重新建交的證明條文。1965年由朴正熙簽署,該條文落實日本提供資金援助韓國重建經濟的同時,確定日本強徵韓國勞工問題已經完全解決,過往的賠償問題亦已解決。不過保守派的親日立場一直令人感到失望,例如《請求權協定》及朴槿惠在任期間與日本簽訂的慰安婦協議,都令韓國人感到不滿,皆因這些條約縱容日本政府繼續逃避承認戰爭責任。

而文在寅上台後,日韓關係可謂越走越遠,甚至出現多重危機。文在寅向來對日本立場強硬,早於2000年,人權律師出身的他便代表強徵勞工辯護,向日本政府提起訴訟,但多次都被法院駁回。不只文在寅,其他律師亦曾於1997年、2003年及2005年分別對曾強徵的日本企業提起訴訟,但法院認為1965年的《請求權協定》的效力令他們失去起訴的權利,故駁回訴訟。而至今,文在寅仍堅持《請求權協定》不能阻止個人索賠權,皆因這來自民間發起的訴訟,與政府協議不構成衝突。

根據韓國的歷史數據,日本佔領朝鮮半島期間,有約78萬韓國人被強制徵召成勞工,此數目還未將慰安婦計算在內。日韓之間未能正常建交至今,礙於日本政府還未完全正視戰爭責任,單單一個向慰安婦及勞工受害者的道歉,至今仍未聽見,不少事件仍未得到平反。在安倍晉三領導的保守派政府,不但對此判決感到憤怒,親政府的日本媒體更表示日韓關係或再度決裂以催谷不滿情緒。早於之前在濟州舉行的軍艦觀覽式出現的「旭日旗」爭議,還有需重新談判慰安婦協議的問題,至今仍無疾而終,日本因堅持要在參與觀覽式的軍艦上懸掛「旭日旗」而臨時退出,重談慰安婦協議至今仍未見成效。在加上這次判決,日韓關係將出現無數暗湧。

同時,韓國大法院開下判處日本企業及政府敗訴的先例後,根據非正式統計,目前將會有約70間日本企業可能面臨同類型的訴訟,例如三菱及這次的新日鐵住金。更有預測指,戰時慰安婦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亦會再次提起訴訟。屆時日韓關係將會更緊張。

和平、重新建交從來應是世界間的目標,不過日本政府面對遺留數十年的戰爭問題,依然未能正視,縱使曾作出賠償,但達成那些協議的主導者都是韓國親日派的總統。這種外交關係並非平等,而且縱容日本不為昔日的罪行負上正當的責任,並撥亂反正。韓國與日本同樣作為民主國家,理應知道司法部門為獨立個體,其判決理應受到尊重,日本政府更應該以此為鑑,正式就戰爭責任作出道歉及賠償,這不但能持續更有效的民主管治,而且亦能維持持久穩定的日韓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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